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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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WS/T 450-2014 |
标准状态: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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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21.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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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级业务系统和省级管理信息平台的基本功能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开发和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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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Fundamental Function Specification of 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Care Information System |
标准状态: |
已废止 |
替代情况: |
公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通告 国卫通〔2020〕12号 |
ICS分类: |
医药卫生技术>>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
发布部门: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4-04-15 |
实施日期: |
201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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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20-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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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口单位: |
卫生部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卫生部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湖北省卫生厅信息中心、湖南省卫生厅宣传教育信息中心、四川省医学情报研究所、武汉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连云港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
起草人: |
王禄生、陈敏、游茂、肖兴政、应亚珍、杨志勇、董有方、徐德斌、王海龙、刘建华、李道苹、甘华平、宇传华、 |
页数: |
20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4-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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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湖北省卫生厅信息中心、湖南省卫生厅宣传教育信息中心、四川省医学情报研究所、武汉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连云港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禄生、陈敏、游茂、肖兴政、应亚珍、杨志勇、董有方、徐德斌、王海龙、刘建华、李道苹、甘华平、宇传华、邱杰、张帧、马雷、樊嫚、徐飞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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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2
4.1 总体功能 2
4.2 功能结构图 3
4.3 通用功能 5
5 县级业务系统功能 5
5.1 参合管理 5
5.2 补偿管理 6
5.3 基金管理 6
5.4 会计核算 7
5.5 统计报表管理 7
5.6 查询统计 8
5.7 监测分析 8
5.8 大病保险管理 9
5.9 业务公示 9
5.10 系统管理 9
6 省级管理信息平台功能 10
6.1 数据集成 10
6.2 统计报表 11
6.3 会计报表 11
6.4 业务监测 11
6.5 基金监管 11
6.6 异地就医管理 12
6.7 运行分析 12
6.8 系统管理 13
6.9 门户网站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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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 卫生部 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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