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7738《射频同轴电缆组件》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第1部分:总规范 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2部分:柔软同轴电缆组件分规范;
———第3部分:半柔同轴电缆组件分规范;
———第4部分:半硬同轴电缆组件分规范。
本部分为GB/T17738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了GB/T15867—1995《射频同轴电缆组件 第4部分:半硬同轴电缆组件分规范》。
本部分与GB/T15867—199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篇的划分,将“1范围”和“2目的”合并为“1范围”(见第1章,GB/T15867—1995的第1章和第2章);
———删除了“定义”中的内容,直接引用GB/T 17738.1—2013 的规定(见第3 章,GB/T15867—1995的第4章);
———增加了电缆组件长度的定义和图例(见4.3);
———增加了“加工质量、标志和包装”和“质量评定”(见第5章和第6章);
———删除了“相位随温度的变化”(见GB/T15867—1995的9.8);
———删除了耐压试验中对试验电压优选值的规定(见GB/T15867—1995的9.10.1);
———增加了试验方法“振动、碰撞和冲击”(见10.2.1);
———删除“特殊试验方法”中的内容,直接引用GB/T17738.1—2013 的规定(见第11 章,GB/T15867—1995的第12章);
———将“弯曲疲劳”改为“弯曲耐久性”(见9.3,GB/T15867—1995的10.3)、“扭矩”改为“扭转”(见表1和表2,GB/T15867—1995的12.2、表1和表2);
———增加了“多重弯曲”(见9.6)、“耐溶剂和污染流体”(见表1和表2)、“灰尘试验”(见表1和表2)和“可燃性(见表1和表2)”;
———细化了能力批准程序(见12.3)。
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60966-4:2003《射频同轴电缆组件 第4部分:半硬同轴电缆组件分规范》。
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修改了4.3中电缆组件长度的表示方法;
———更正了表2中样品的试验项目。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电子设备用高频电缆及连接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0)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三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熙飞、张建平、汪易、吴正平。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5867—1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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