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2001—1991《焦炭工业分析测定方法》,与GB/T2001—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前言部分;
———标准格式进行了修改,结构做了调整;
———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适当修改;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删除了GB/T9977《焦化产品术语》和YB/T5155《焦化产品测定方法通则》;
———在3.2原理中,增加了“置于预先鼓风的干燥箱中”;
———在3.4.2浅盘中增加了“耐热、耐腐蚀材料,其规格应能容纳500g样品,且单位面积负荷不超过1g/cm2,浅盘深约20mm”;
———在3.4仪器设备中,将试验所用工业天平的感量改为0.1g;在3.6.1中,全水分的测定步骤中将称样量改为(500±10)g,精确到0.1g;
———在3.6.2空气干燥基水分的测定方法中,在试验步骤中增加了预先鼓风和在一直鼓风的条件下干燥;
———在3.6.2.1、4.6.1.1、4.6.2.1中将称准至0.0002g改为精确到0.0001g;
———将标准中的“称准至”均改为“精确到”;
———在3.6.2.2、4.4.2和5.5.2中分别增加了注;
———在4.4.1和5.3.2中增加了“热电偶至少每年校准一次”;
———增加了4.4.6耐热瓷板或石棉板;
———在4.6.1.1中增加了“均匀地铺平在灰皿中,使其每平方厘米的质量不超过0.10g”;
———在5.3.1中增加了“挥发分坩埚和坩埚盖配合要严密,坩埚盖的选择要使盖与坩埚的垂直向间隙不超过0.5mm,坩埚和坩埚盖应该同一编号配套使用,不允许混用”;
———将5.5.1中的“注”列入5.5.1中;
———增加了5.6.2焦炭的干基挥发分的计算;
———增加了6.2焦炭的干基固定碳的计算;
———增加了7自动工业分析仪测定方法,详见附录A;
———增加“试验报告”一章。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炼焦化学分技术委员会(TC469/SC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三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雄、王伟、梁东、孙伟、郭法清、仇金辉、郑景须、吴汉炯、张进莺。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2001—1991;
———GB2001—1980、GB2002—1980、GB2003—1980、GB2004—1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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