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9250—2003《聚氨酯防水涂料》。本标准与GB/T19250—200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产品分类,将原标准中的Ⅰ类和Ⅱ类产品合并为Ⅰ型;新增了Ⅱ和Ⅲ型产品,Ⅱ型产品参考了高铁桥梁电缆沟防水层的要求,Ⅲ型产品参考了JISA6021标准中高强度型的要求(见
第3章,2003年版的第3章);
———修改了技术要求,将性能分为基本性能和可选性能,基本性能取消了原标准中潮湿基面粘结强度项目,增加了流平性、粘结强度、吸水率和燃烧性能检测项目,修改了技术指标(见表1和表2,2003年版的表1和表2);
———修改了人工气候老化试验的时间,将原标准中720h延长至1000h (见表1,2003年版的表1);
———增加了有害物质限量(见5.3);
———修改和增加了试验方法(见第6章,2003年版的第6章);
———增加了产品的应用领域的资料性附录(见附录A)。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轻质装饰与装修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筑防水材料分技术委员会(SAC/TC195/SC1)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苏州有限公司、建材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科顺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卓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胜利油田大明新型建筑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新乡市日月防水技术有限公司、盘锦禹王防水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市宏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大连怿文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秀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隧道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潍坊市宇虹防水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吴江月星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青岛大洋灯塔防水有限公司、辽宁大禹防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建海中建国际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区硕放特种防水建材厂、保定市北方防水工程公司、唐山德生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北京普石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四川蜀羊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北京市建国伟业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鲁班建筑防水有限公司、徐州卧牛山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汇丽涂料有限公司、潍坊市正泰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潍坊市黄河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金汤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润庭建筑防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湖北永阳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洪雨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金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海城亿嘉达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河北强凌防水材料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市大禹王防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湖北蓝盾之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志远、杨斌、朱晓华、陈斌、李文超、蒋勤逸、王莹、段文锋、陈伟忠、管彦民、钱林第、杜奎义、郑宪明、倪贵泉、卫向阳、史立彤、邓海燕、胡冲、姚双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9250—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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