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设计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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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 50157-2013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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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10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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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适用于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100km/h、采用常规电机驱动列车的钢轮钢轨地铁新建工程的设计。
自《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 55033-2022实施之日起,该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第1.0.12、1.0.17、1.0.19、1.0.20、1.0.21、3.3.2、4.1.2、4.1.3、4.1.19、4.7.2、4.7.4、4.7.6、6.1.2(4)、7.1.3、7.4.1(1)、7.6.2、8.3.5、9.3.10、9.3.11、9.4.4、10.1.3、11.1.6(1)、11.1.10、13.1.4、13.2.31、14.2.5(5)、14.3.1(4、5)、15.1.6、15.1.7、15.1.23、15.3.26、15.4.1(1)、15.4.2、15.7.15、15.7.16、16.1.13、16.2.11、17.1.3、17.1.9、17.4.9(1、2)、17.4.11(1)、17.4.15(1、7)、18.1.9、19.3.1、19.4.5、20.3.10(2)、21.2.4、21.2.5、21.3.3、21.7.6、22.6.1、22.6.3、23.1.7、23.1.8、24.8.1、25.1.10、25.1.15、25.2.8、26.1.7、26.1.8、27.3.8、27.4.2、27.4.14、28.1.5、28.2.1(1、3)、28.2.3、28.2.5、28.2.9、28.2.11、28.4.1、28.4.2、28.4.7、28.4.22、28.5.1、28.5.5、28.6.1、28.6.5、28.6.6、28.7.1、29.4.17条(款)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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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Code for design of metro |
替代情况: |
替代GB 50157-2003;自《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 55033-2022实施之日起,该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
中标分类: |
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工程>>P65铁路工程 |
ICS分类: |
土木工程>>93.100铁路建筑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发布日期: |
2013-08-08 |
实施日期: |
201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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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口单位: |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地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起草人: |
施仲衡 杨秀仁 周庆瑞 郑晓薇 于松伟 马丽兰 王建 王锋 王元湘 毛宇丰 毛励良 孔繁达 邓红元 申大川 史海欧 冯伯欣 |
页数: |
612页 |
出版社: |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4-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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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汁划(第—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由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地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03进行修订而成。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广泛调查和分析总结了原规范执行情况,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地铁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方面积累的很多新经验和引入的诸多新的技术系统,同时,认真分析借鉴了国(境)外当代地铁有关成功经验和先进技术,在此基础上又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城市轨道交通方面有关专家和单位的意见,通过反复论证研究,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29章和5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运营组织,车辆,限界,线路,轨道,路基,车站建筑,高架结构,地下结构.工程防水,通风、空调与供暖,给水与排水,供电,通信,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综合监控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乘客信息系统,门禁,运营控制中心,站内客运设备,站台门,车辆基地,防灾和环境保护等。
本规范在前版规范23章的基础上增订为29章,附录增订为5个。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新增车辆、综合监控、乘客信息系统、门禁、站内客运设备、站台门等章,其他原有章节的内容也结合当代技术发展进行了扩充与深化。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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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总则
2 术语
3 运营组织
3.1 一般规定
3.2 运营规模
3.3 运营模式
3.4 运营配线
3.5 运营管理
4 车辆
4.l 一般规定
4.2 车辆型式与列车编组
4.3 车体
4.4 转向架
4.5 电气系统
4.6 制动系统
4.7 安全与应急没施
5 限界
5.1 一般规定
5.2 基本参数
5.3 建筑限界
5.4 轨道区设备和管线布置原则
6 线路
6.1 一般规定
6.2 线路平面
6.3 线路纵断面
6.4 配线设置
7 轨道
7.1 一般规定
7.2 基本技术要求
7.3 轨道部件
7.4 道床结构
7.5 无缝线路
7.6 减振轨道结构
7.7 轨道安全设备及附属设备
8 路基
8.1 一般规定
8.2 路基面及基床
8.3 路堤
8.4 路堑
8.5 路基支挡结构
8.6 路基排水及防护
9 车站建筑
9.1 一般规定
9.2 车站总体布置
9.3 车站平面
9.4 车站环境设计
9.5 车站出入口
9.6 风井与冷却塔
9.7 楼梯、自动扶梯、电梯和站台门
9.8 车站无障碍设施
9.9 换乘车站
9.10 建筑节能
10 高架结构
10.1 一般规定
10.2 结构刚度限值
10.3 荷载
10.4 结构设计
10.5 构造要求
10.6 车站高架结构
11 地下结构
11.1 一般规定
11.2 荷载
11.3 工程材料
11.4 施工方法的确定
11.5 结构形式及衬砌
11.6 结构设计
11.7 构造要求
11.8 地下结构抗震设计
11.9 地下结构设计的安全风险控制
12 工程防水
12.1 一般规定
12.2 混凝土结构自防水
12.3 防水层
12.4 高架结构防水
12.5 明挖法施工的地下结构防水
12.6 矿山法施工的隧道防水
12.7 细部构造防水
12.8 盾构法施工的隧道防水
12.9 沉管法施工的隧道防水
13 通风、空调与供暖
13.1 一般规定
13.2 地下线段的通风、空调与供暖
13.3 高架、地面线段的通风、空调与供暖
13.4 其他
14 给水与排水
14.1 一般规定
14.2 给水
14.3 排水
14.4 车辆基地给水与排水
14.5 给排水设备监控
15 供电
15.1 一般规定
15.2 变电所
15.3 牵引网
15.4 电缆
15.5 动力与照明
15.6 电力监控
15.7 杂散电流防护与接地
16 通信
16.1 一般规定
16.2 传输系统
16.3 无线通信系统
16.4 公务电话系统
16.5 专用电话系统
16.6 视频监视系统
16.7 广播系统
16.8 时钟系统
16.9 办公自动化系统
16.10 电源系统及接地
16.11 集中告警系统
16.12 民用通信引入系统
16.13 公安通信系统
16.14 通信用房要求
17 信号
17.1 一般规定
17.2 系统要求
17.3 列车自动监控系统
17.4 列车自动防护系统
17.5 列车自动运行系统
17.6 车辆基地信号系统
17.7 其他
18 自动售检票系统
18.1 一般规定
18.2 系统构成
18.3 系统功能
18.4 票制、票务管理模式
18.5 设备选型、配置及布置原则
18.6 供电与接地
18.7 系统接口
1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9.1 一般规定
19.2 系统组成及功能
19.3 消防联动控制
19.4 火灾探测器与报警装置的设置
19.5 消防控制室
19.6 供电、防雷与接地
19.7 布线
20 综合监控系统
20.1 一般规定
20.2 系统设置原则
20.3 系统基本功能
20.4 硬件基本要求
20.5 软件基本要求
20.6 系统性能指标
20.7 其他
21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
21.1 一般规定
21.2 系统设置原则
21.3 系统基本功能
21.4 硬件设备配置
21.5 软件基本要求
21.6 系统网络结构与功能
21.7 布线及接地
22 乘客信息系统
22.1 一般规定
22.2 系统功能
22.3 系统构成及设备配置
22.4 系统接口
22.5 供电与接地
22.6 布线
23 门禁
23.1 一般规定
23.2 安全等级和监控对象
23.3 系统构成
23.4 系统功能
23.5 设备安装要求
23.6 系统接口
24 运营控制中心
24.1 一般规定
24.2 工艺设计
24.3 建筑与装修
24.4 布线
24.5 供电、防雷与接地
24.6 通风、空调与供暖
24.7 照明与应急照明
24.8 消防与安全
25 站内客运设备
25.1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25.2 电梯
25.3 轮椅升降机
26 站台门
26.1 一般规定
26.2 主要技术指标
26.3 布置与结构
26.4 运行与控制
26.5 供电与接地
27 车辆基地
27.1 一般规定
27.2 车辆段与停车场的功能、规模及总平面布置
27.3 车辆运用整备设施
27.4 车辆检修设施
27.5 车辆段设备维修与动力设施
27.6 综合维修中心
27.7 物资总库
27.8 培训中心
27.9 救援设施
27.10 站场设计
28 防灾
28.1 一般规定
28.2 建筑防火
28.3 消防给水与灭火
28.4 防烟、排烟与事故通风
28.5 防灾通信
28.6 防灾用电与疏散照明
28.7 其他灾害预防与报警
29 环境保护
29.1 一般规定
29.2 规划环境保护
29.3 工程环境保护
29.4 环境保护措施
附录A A型车限界图
附录B B1型车限界图
附录C B2型车限界图
附录D 圆曲线地段车辆限界和设备限界计算方法
附录E 缓和曲线地段矩形隧道建筑限界加宽计算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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