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0259—1998《液体闪烁计数系统》,与GB/T10259—199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改为“液体闪烁计数器”,正文中所涉及的内容作相应修改;
———增加引言,简化第1章,将液体闪烁计数器的说明纳入引言;
———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使用最新文件并增加新的文件;
———术语和定义中“有机闪烁溶质”改为“闪烁物质”(见3.7);
———取消“额定使用条件”(见1998年版的4.3);
———修改了表1中Ⅱ、Ⅲ三级产品24h不稳定性的指标要求(见4.3);
———“与影响量有关的技术特性”中,根据GB/T8993—1998《核仪器环境条件与试验方法》中4.2.2a)和4.2.6e)、c)的环境条件分组规定,按其表1和表3.1的要求修改了本标准表3中
“温度”和“相对湿度”两个影响量的额定范围;将“附加误差”改为“影响量误差”(见4.7);
———“标准试验条件”中,根据GB/T8993—1998中表8的要求修改了本标准表4中“相对湿度”的标准试验条件和“环境辐射”的参考条件(见5.1.1);
———增加用标准偏差表示的重复性试验方法,将其写入附录A(资料性附录);
———增加仪器外表面的辐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5.2及5.6.2);
———“检验规则”中,根据GB/T10257—2001中5.1的要求修改了本标准表5中的试验顺序及分组(见第6章)。
本标准由国防科技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安核仪器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力平、杨妮莹、任敏。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如下:
———GB10259—1988、GB/T10259—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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