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照明光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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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HJ 2518-2012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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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15.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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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照明光源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单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普通照明用自镇流LED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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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Lighting source |
替代情况: |
替代HJ/T 230-2006废止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
发布日期: |
2012-07-03 |
实施日期: |
201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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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替代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
页数: |
6页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2-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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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提高照明光源能效水平,降低产品在生产、使用、回收再利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对照明光源产品的环境设计、能效、有害物质限量、生产过程、回收和再生利用、包装材料和公开信息提出了要求。
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节能灯》(HJ/T 230-2006)进行了修订,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提高了能耗指标的要求;
——增加了环境标志低碳产品的能耗要求;
——加严了汞的限量要求;
——增加了铅、砷等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
——增加了生产过程的环保要求;
——增加了回收管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和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2年7月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HJ/T 230-2006。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JBZ 15.1-1997、 HJBZ 15.2-1997, HJ/T 230-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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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4
1 适用范围 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
3 术语和定义 5
4 基本要求 6
5 技术内容 6
6 检验方法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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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 19043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044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415 单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T 10682 双端荧光灯 性能要求
GB/T 13259 高压钠灯
GB/T 16288 塑料制品的标志
GB/T 17262 单端荧光灯 性能要求
GB/T 17263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性能要求
GB/T 18455 包装回收标志
GB/T 18661 单端金卤灯 性能要求
GB/T 20861 废弃产品回收利用术语
GB/T 23113 荧光灯含汞量的测定方法
GB/T 24458 陶瓷金属卤化物灯 性能要求
GB/T 24824 普通照明用LED模块测试方法
GB/T 24908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LED灯 性能要求
GB/T 26572 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QB/T 2940 照明电器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第39号)
《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环境保护部[2008]第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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