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3027—1995《船用白炽照明灯通用技术条件》,与GB/T3027—199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名称由“船用白炽照明灯通用技术条件”改为“船用白炽照明灯具”;
———将GB4124系列改为CB/T3852(所有部分)(见第2章,1995版的第2章);
———将环境适应性试验参照的标准CB1146系列改为GB/T2423系列(见第2章,1995版的第2章);
———增加了“类型、参数和主要尺寸”(见3.1);
———“结构”的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 增加了“光源”要求(见3.2.3);
● 增加了“灯座”要求(见3.2.4);
● 增加了“接线端子”要求(见3.2.5);
● 增加了“内部接线”要求(见3.2.6);
● 修改了外部接线要求(见3.2.6,1995版的3.5.8)。
———修改了“材料”要求(见3.2.7,1995版的3.4);
———修改了“湿热”要求和试验(见3.7,4.5,1995版的3.6.5);
———增加了“耐久性和热试验”要求和试验(见3.8,4.6);
———增加了绝缘材料的“耐热、耐火和耐起痕”要求和试验(见3.9,4.7);
———增加了“接地”要求和试验(见3.14,4.12);
———将“绝缘电阻”、“电气强度”中灯具额定工作电压由60V 调整为65V(见3.16,3.17,4.14,4.15,1995版的3.6.2,3.6.3);
———增加了“防触电保护”要求和检验(见3.19,4.17);
———将“盐雾试验”由试验Ka改为试验Kb(见4.8,1995版的4.8);
———将“振动试验”的振动频率由13.2Hz~80Hz调整为13.2Hz~100Hz(见4.10,1995版的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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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康元、张成军、杜孟涛、张丽萍。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3027—1982、GB/T3027—1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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