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原标准SB/T10204—1994《糖果拉白机技术条件》的修订。本标准与SB/T10204—1994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在规范性引用文件的规定中,被引用标准采用了最新版本,根据标准条款增加了GB/T13306、GB16798等标准,删除了GB/T2828.1、GB/T2829等标准。
2.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一章,给定了拉白机、拉棒的术语及其定义。
3.在要求的规定中,条款按一般要求、机械安全、电气安全、热的安全、卫生、噪声、性能以及使用、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顺序重新编排,重点突出安全、卫生、节能要求。
1) 增加了如下条款:
———一般要求:4.1.1产品质量管理;
———机械安全:4.2.1总则,4.2.4拉棒运动灵活性,4.2.7轴承选用、设计与润滑;
———热的安全:4.4.1总则,4.4.2操作过程热防护;
———卫生:4.5.2避免食物残留,4.5.4涂敷材料无毒;
———噪声:4.6.1总则;
———性能:4.7.1总则;
———使用:4.8.1.2技术培训后使用,4.8.1.3遵守操作规程等。
2) 修改了如下条款:
———将原标准3.5及3.8.2电气安全进行了细化,本标准4.3电气安全的条款有:4.3.1总则,4.3.2电气元器件质量,4.3.3电气元器件安装,4.3.4电气绝缘,4.3.5导线颜色与标号,4.3.6导线的布线与固定,4.3.7接地,4.3.8电气元器件防水,4.3.9电气元器件隔热,4.3.10电气元器件散热,4.3.11电气装置机械防护;
———将原标准3.6噪声不超过85dB(A),修改为本标准4.6.2噪声80dB(A);
———将原标准3.4.2电动机负载功率不小于额定功率的75%,修改为本标准4.7.2不小于80%。
3) 删除了如下条款:
———原标准3.2.2油箱温度≤65℃,齿面温度≤70℃;
———原标准3.2.3钣金件制造要求;
———原标准3.4.1电动机空载功率要求;
———原标准3.2.4零部件寿命、无故障时间要求。
4.在试验方法的规定中,根据本标准第4章各条款的规定,对项目试验方法相应地作了保留、增加、修改和删除。
5.在检验规则的规定中,对检验项目与合格判定条件做了修改,根据产品小批量生产、批量不固定实际情况,删除了原标准按照GB/T2828.1、GB/T2829规定的检验规则,采用非连续批检验规则,出厂检验项目要求全部合格(6.3),型式试验样本数为1,正常生产每年一次,型式试验项目分关键项和一般项,关键项要求全部合格,一般项允许不合格率15%(6.7)。
6.增加了使用信息的规定。
7.删除了原标准的附录A。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商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工商大学、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北京市服务机械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傅玉颖、何阳春、王静、刘旭、吕述纲。
本标准历次标准版本情况:
———SB/T10204—1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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