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骨节病病区判定和划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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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16395-2011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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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24.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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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大骨节病区判定和病区类型划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大骨节病区进行判定和病区类型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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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Criteria for delimitation and classification of Kashin-Beck disease endemic area |
替代情况: |
替代GB 16395-1996;强制性转化为推荐性标准,其文本不做任何调整;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7年第7号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61公害病诊断标准 |
ICS分类: |
医药卫生技术>>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1-12-30 |
实施日期: |
201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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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日期: |
1996-05-23 |
复审日期: |
2017-03-23 |
提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归口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起草单位: |
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 |
起草人: |
王三祥、王正辉、李军、贾清珍、张向东、韩凌凌 |
页数: |
8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2-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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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GB16395—1996《大骨节病病区判定和划分标准》。
本标准与GB16395—1996《大骨节病病区判定和划分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调整了X线受检儿童的年龄范围和不同类型病区划分的X线检出率水平。
———在划分病区类型时,若临床普查与儿童X 线检查结果不一致,规定以儿童X 线的检查结果为准。
———强调了以病区人群中典型病例的年龄分布划分新病区和历史病区。
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三祥、王正辉、李军、贾清珍、张向东、韩凌凌。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6395—1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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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WS/T207 大骨节病诊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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