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 第15部分:卫生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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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WS 363.15-2011 |
标准状态:已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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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18.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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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363的本部分规定了卫生人员相关信息数据元的数据元标识符、数据元名称、定义、数据元值的数据类型、表示格式和数据元允许值。数据元目录包括卫生人员相关数据元。
本部分适用于我国卫生领域相关信息数据标识信息交换与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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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Health data element dictionary—Part 15:Health personnel |
标准状态: |
已作废 |
替代情况: |
被WS/T 363.15-2023代替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药、卫生、劳动保护综合>>C07电子计算机应用 |
ICS分类: |
医药卫生技术>>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发布日期: |
2011-08-02 |
实施日期: |
201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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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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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卫生部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起草人: |
汤学军、姚远、冯丹、刘建超、周红、张洪鹏、夏天 |
页数: |
16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2-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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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363《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分为以下十七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标识;
———第3部分:人口学及社会经济学特征;
———第4部分:健康史;
———第5部分:健康危险因素;
———第6部分:主诉与症状;
———第7部分:体格检查;
———第8部分:临床辅助检查;
———第9部分:实验室检查;
———第10部分:医学诊断;
———第11部分:医学评估;
———第12部分:计划与干预;
———第13部分:卫生费用;
———第14部分:卫生机构;
———第15部分:卫生人员;
———第16部分:药品、设备与材料;
———第17部分:卫生管理。
本部分为WS363的第15部分。
本部分由卫生部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汤学军、姚远、冯丹、刘建超、周红、张洪鹏、夏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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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2403 干部职务名称代码
WS363.1 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 第1部分:总则
WS364.15 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 第15部分:卫生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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