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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Diagnosis criteria for prostate cancer |
标准状态: |
已废止 |
替代情况: |
废止公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卫通[2016]24号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药、卫生、劳动保护综合>>C05医学 |
ICS分类: |
医药卫生技术>>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发布日期: |
2011-07-01 |
实施日期: |
201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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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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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卫生部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起草单位: |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北京大学泌尿外科研究所、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天津泌尿外科研究所、西安交通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上海交通大学仁济医院、复旦大学华山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第二军医大学长海医院、山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起草人: |
王行环、刘同族、谢丛华、王怀鹏、瞿利军、那彦群、周利群、李鸣、孙光、贺大林、黄翼然、丁强、夏国伟、叶章群、胡志全、孙颖浩、高旭、王东文 |
页数: |
12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1-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