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协议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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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19252-2010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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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29.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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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有现货可当天发货一线城市最快隔天可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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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以契约形式管理电子商务的协议样本。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与企业间(B2B)的电子商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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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Model for electronic commerce agreement |
替代情况: |
替代GB/T 19252-2003 |
中标分类: |
综合>>经济、文化>>A10商业、贸易、合同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03.100.20贸易、商业活动、市场营销 |
采标情况: |
UN/CEFACT Recommendation No.31 MOD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0-12-01 |
实施日期: |
2011-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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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日期: |
2003-07-25 |
提出单位: |
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商务部配额许可证局 |
起草人: |
胡涵景、钟小林、王凌云、刘颖、隋媛、马建红、李佳伟、熊虹艳 |
页数: |
12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1-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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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修改采用联合国欧经会贸易程序简化与电子业务委员会(UN/CEFACT)第31号建议《电
子商务协议》。
本标准与UN/CEFACT第31号建议(英文版)的主要差异如下:
———新增术语和定义一章;
———将UN/CEFACT第31号建议中的有关说明性材料调整为本标准的附录A;
———章条号作了调整。
本标准代替GB/T19252—2003《电子商务协议》。
本标准与GB/T19252—2003相比主要变化为:
———将原标准的名称《电子商务协议》修改为《电子商务协议样本》;
———修改了标准的前言;
———修改了标准的引言;
———将原标准第1章中的限制部分放在附录A 中;
———删去原标准第2章;
———对原标准第3章中的术语和定义进行了修改(本标准第2章);
———将原标准第4章的名称“符号约定”改为“电子商务协议样本的结构与符号约定”(本标准第3章),并增加了电子商务协议样本结构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商务部配额许可证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涵景、钟小林、王凌云、刘颖、隋媛、马建红、李佳伟、熊虹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
———GB/T19252—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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