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4960《核科学技术术语》分为8个部分:
———第1部分:核物理与核化学;
———第2部分:裂变反应堆;
———第3部分:核燃料与核燃料循环;
———第4部分:放射性核素;
———第5部分: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
———第6部分:核仪器仪表;
———第7部分:核材料管制与核保障;
———第8部分:放射性废物管理。
本部分为GB/T4960的第7部分。
本部分代替GB/T4960.7—1996《核科学技术术语 核材料管制》。
本部分与GB/T4960.7—1996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将标准名称改为《核科学技术术语 第7部分:核材料管制与核保障》;
———增加、删除和修订了部分术语。原标准共收录177条术语,新标准共收录205条术语;
———删除原标准“资料、记录和报告”一章,将其内容放入具体的章节;
———增加“环境取样”、“视察”两章。
本部分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8)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国青、李李筱珍、郭建新、连哲莉。
本部分于1996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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