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910《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包括以下部分:
---第1部分:试验通则;
---第2部分:三组分纤维混合物;
---第3部分:醋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丙酮法);
---第4部分:某些蛋白质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次氯酸盐法);
---第5部分:粘胶纤维、铜氨纤维或莫代尔纤维与棉的混合物(锌酸钠法);
---第6部分:粘胶纤维、某些铜氨纤维、莫代尔纤维或莱赛尔纤维与棉的混合物(甲酸/氯化锌法);
---第7部分:聚酰胺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甲酸法);
---第8部分:醋酯纤维与三醋酯纤维的混合物(丙酮法);
---第9部分:醋酯纤维与三醋酯纤维的混合物(苯甲醇法);
---第10部分:三醋酯纤维或聚乳酸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氯甲烷法);
---第11部分:纤维素纤维与聚酯纤维的混合物(硫酸法);
---第12部分:聚丙烯腈纤维、某些改性聚丙烯腈纤维、某些含氯纤维或某些弹性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甲基甲酰胺法);
---第13部分:某些含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硫化碳/丙酮法);
---第14部分:醋酯纤维与某些含氯纤维的混合物(冰乙酸法);
---第15部分:黄麻与某些动物纤维的混合物(含氮量法);
---第16部分:聚丙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甲苯法);
---第17部分:含氯纤维(氯乙烯均聚物)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硫酸法);
---第18部分:蚕丝与羊毛或其他动物毛纤维的混合物(硫酸法);
---第19部分:纤维素纤维与石棉的混合物(加热法);
---第20部分:聚氨酯弹性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甲基乙酰胺法);
---第21部分:含氯纤维、某些改性聚丙烯腈纤维、弹性纤维、醋酯纤维、三醋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环己酮法);
---第22部分:粘胶纤维、某些铜氨纤维、莫代尔纤维或莱赛尔纤维与亚麻、苎麻的混合物(甲酸/氯化锌法);
---第23部分:聚乙烯纤维与聚丙烯纤维的混合物(环己酮法);
---第24部分:聚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苯酚四氯乙烷法);
---第101部分:大豆蛋白复合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
本部分为GB/T2910的第11部分.
GB/T2910-1997由以下标准代替:GB/T2910.1,GB/T2910.3,GB/T2910.4,GB/T2910.6,
GB/T2910.7,GB/T 2910.8,GB/T 2910.9,GB/T 2910.10,GB/T 2910.11,GB/T 2910.12,
GB/T2910.13,GB/T 2910.14,GB/T 2910.15,GB/T 2910.16,GB/T 2910.17,GB/T 2910.18,
GB/T2910.19和GB/T2910.22.
本部分等同采用ISO1833-11:2006《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纤维素纤维与聚酯纤维的混合物(硫酸法)》.本部分与ISO1833-11:2006相比有如下编辑性修改: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由我国标准替代了国际标准;
---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前言.
本部分代替GB/T2910-1997《纺织品 二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中的第12 章.
本部分与GB/T2910-1997的第12章相比有如下差异:
---改变了硫酸的配制方法.
本部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纺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会(SAC/TC209/SC1)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毛麻纺织科学技术研究所,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朱庆芳,张怡,沈美华,李智华,陈洁.
GB/T2910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2910-1982;
---GB/T2910-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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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2910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2910.1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部分:试验通则(GB/T2910.1-2009,ISO1833?1:2006,I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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