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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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HJ/T 332-2006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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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12.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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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食用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灌溉水质量和空气质量的各个项目及其浓度(含量)限值和监测、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农产品产地,不适用于温室蔬菜生产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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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Farland environmental quality evaluation standards for edible agricultural products |
中标分类: |
环境保护>>环境质量标准>>Z50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020环境保护 |
发布部门: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发布日期: |
2006-11-22 |
实施日期: |
2007-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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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
起草单位: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
页数: |
12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7-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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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落实国务院关于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精神,保护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建立和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作为评价标准,主要依据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等环境质量标准,并针对食用农品产地环境质量的要求作了适当的修改;同时,补充了监测和评价方法。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6年11月17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年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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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166-2004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Y/T 396-2000 农用水源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 397-2000 农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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