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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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 20587-2006 |
标准状态:已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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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17.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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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判定流程和指导、类别和警示标签、类别和标签要素的配置及警示性说明的一般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遇水放出易燃气体按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的危险性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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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Safety rules for classification、precautionary labelling and precautionary statements of chemicals - Substances which in contact with water emit flammable gases |
标准状态: |
已作废 |
替代情况: |
被GB 30000.13-2013代替 |
中标分类: |
综合>>标志、包装、运输、贮存>>A80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综合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300危险品防护 |
采标情况: |
ST/SG/AC.10/C.4/2002/16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6-10-24 |
实施日期: |
2008-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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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1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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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日期: |
2006-10-24 |
提出单位: |
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四川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等 |
起草人: |
王晓兵、董辉、汪蓉、周飞舟、张文启、唐建明、尹洪雁 |
计划单号: |
20030707-Q-469 |
页数: |
【彩图】平装大16开开/页数:16/字数:20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8-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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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第4章、第6章、第7章、第8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与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GHS)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其有关技术内容与GHS中一致,在标准文本格式上按GB/T1.1-2000做了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海洋化工研究院、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晓兵、董辉、汪蓉、周飞舟、张文启、唐建明、尹洪雁。
本标准自2008年1月1日起在生产领域实施;自2008年12月31日起在流通领域实施,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为标准实施过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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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6944-2005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GHS)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试验和标准手册》(第4修订版)(TDG/MR)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13修订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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