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控制或照明用小型干式变压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规定了控制或照明用小型干式变压器的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
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空气自冷、固定式或可移式、内装式或其它型式、单相或多相的控制或照用小型干式
变压器(以下简称变压器)。其额定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 V,额定频率50 Hz,额定拾出容f不限。对于
隔离变压器或电子电源变压器,除另有规定外,亦应参照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矿用隔爆干式变压器、充液体介质变压器、充粉末材料变压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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