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的8.1,8.1.1,8.1.2,&1.3,8.2,8.3,8.4,8.5,8.6,8.7,8.8,8.10,8.11,8.13,8.14,8.16,8.18,9.3,9.6,9.7,9.8,9.9,9.10,9.11,9.12,9.14,9.15,9.16,9.18,9.19,9.20,9.22,9.23,9.25,9.26,9.27,9.28,9.29,9.30,9.31及附录A、附录C和附录D是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为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不带过电流保护的移动式剩余电流装置的产品标准。移动式剩余电流装置包括剩余电流保护插头、移动式剩余电流保护插座或剩余电流保护的电线(或电缆)接长组件以及剩余电流保护过渡转换器等目前对此类产品还没有国家标准,只有1998年编制的行业标准JB8755一工998((移动式剩余电流保护器》,该行业标准在技术性能指标,如电磁兼容性等方面与IEC现
行标准有较大差异。本标准的编制可缩小与国际标准的差异,使我国移动式剩余电流装置的标准尽快地与IEC标准取得一致有利于国际间的交流及对这类产品的认证认可工作的开展。
本标准修改采用IEC61540:1997《电气附件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不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装置》(英文版),包括其修正件IEC61540Amendment1;19980
本标准代替]B8755-1998((移动式剩余电流保护器),因为国际标准及产品的发展JB8755-1998在技术上已不再适用。
本标准根据IEC61540:1997重新起草。为了方便比较,在资料性附录E中列出了本标准条款与该国际标准条款对照的一览表由于我国法律法规和插头插座系统的特殊要求,以及我国移动式剩余电流装置产品使用的实际情况,本标准在采用国际标准时作了修改。这些技术性差异用垂直单线标识在所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在附录F中给出了本标准与国际标准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以供参考
为便于使用,本标准还作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
b)小数点用.代替,;
C删除国际标准的前言;
d)条款号、图表编号等重新作了调整。
本标准涉及产品的剩余电流动作特性符合GB6829-1995((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一般要求》和GB16916.1-2003((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不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CB)第1部分一般规则》的要求。插头插座部分的技术要求和尺寸参数符合GB2099.1-1996《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一部分:通用要求》和GB1002-1996((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的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附录E和附录F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低压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新基德电子厂有限公司、德力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积刚、龚骏昌、陈颖。
本标准参与起草人刘锦泰、阮涛、王昭万、余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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